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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微信发隐私照 滁州女青年遭遇敲诈

时间:2017-04-13

  中安在线讯 据滁州网报道,20多岁女青年小红(化名),在和微信里的“朋友”交流时,毫无顾忌地将个人隐私照发给对方。不料,对方捏住“把柄”之后,屡屡以此相要挟,多次胁迫与小红发生性关系,并索要钱款。日前,南谯区沙河派出所破获此案。

  办案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在玩微信朋友圈时,切记留个心眼保护个人隐私,防止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日前,小红独自一人走进沙河派出所,一直徘徊在值班大厅,几度欲言又止。值班民警察觉到异常,遂主动询问,小红这才表示遭遇“敲诈勒索”。

  今年春节前,小红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一名自称杨某的男子。禁不住对方花言巧语,小红将自己隐私照片发过去,并和对方发生性关系。拿到小红隐私照片后,杨某时常以此为要挟,要求小红多次与其发生关系。小红稍有不从,对方便称“把照片发给你丈夫”,并敲诈钱款1000元。

  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介入,很快将嫌疑人抓获归案。警方调查获悉,这名自称杨某的男子其实姓陶,离婚后通过微信认识小红,继而做出上述违法之举。

  “广大市民在玩朋友圈时,切记留个心眼保护个人隐私,防止被不法分子所利用”,沙河派出所教导员时义合告诉记者,“与传统交友方式相比,微信交友功能更加方便,但泄露个人隐私也更容易”,“很多不法分子也会趁虚而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时义合教导员提醒,市民玩微信时,可以关闭“允许陌生人查看照片”、“通过手机号搜索到我”等这些隐私设置,还可以开启“加我为好友时需要验证”这一功能。

  “微信朋友圈交友引发的违法犯罪案例较多,人身安全和个人财产都有可能受到侵害,市民切记提高警惕”,时义合说,“玩微信查‘附近的人’,查到的不一定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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