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淮北新闻网报道,接过交警的罚单,倪某是满腹“委屈”:“我没喝酒,咋就成了酒驾啊?”
4月11日晚,交警一大队在濉溪路海宫路路口设点,展开查统一行动。21时许,倪某驾车经过的濉溪路海宫路路口时被交警拦下。经检测,她的酒精含量为71mg/100m,为酒后驾驶。之后,倪某坚称自己没喝酒,而是晚上“吃了些醉虾”。被带到一大队办案区后,她还躲进了卫生间,半个小时不愿出来。直到其家人赶到劝说,她才承认了酒驾的事实,接受了交警的处罚。
“判断酒驾的唯一标准,就是驾驶人体内的酒精含量是否超标,与酒精的来源没有任何关系。”执法民警提醒,市民如果食用了醉虾、醉鱼等含有酒精的食物,尤其是感到有酒意时,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切勿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