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大江晚报报道, 记者昨天获悉,芜湖市教育局日前出台《关于加强学校及幼儿园食堂燃气、燃油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方案规定,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或相关证照不全的学校食堂,一律依法取缔。
方案详细列出了10种情形达不到要求的学校食堂,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如: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建立独立的瓶组气化站,站点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18米;瓶组气化站、燃气管道、用气设备、燃气监控设施及防雷防静电等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等。
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以对师生生命负责的态度,清醒认识食堂燃气、燃油管理的重要性。对不符合食堂燃气、燃油安全管理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进行整治,以确保食堂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