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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防汛应急响应由Ⅱ级调整为Ⅲ级

时间:2017-07-13

7月12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通知,将防汛应急响应由Ⅱ级调整为Ⅲ级。

鉴于目前我省长江干流水位持续回落,安庆站已退至警戒水位以下;芜湖、马鞍山站受潮汐影响,部分时段低于警戒水位。根据《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省防指决定7月12日9时将防汛应急响应由Ⅱ级调整为Ⅲ级。省防指要求相关市、县,按照预案,继续做好长江干流、江心洲、外滩圩及沿江中小河流退水期堤防巡查防守,落实各项防汛措施,确保工程安全,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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