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新安晚报报道,到2018年,我省将力争全面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在省政府日前发布的“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还提到,学生辍学将有动态监测机制,并确保乡村适龄儿童不因上学不便而辍学。
大力培养全科型乡村教师
在推动城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中,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校级以上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为培养乡村教师,从2016年起,我省连续5年每年培养2500名左右全科型乡村教师,毕业后由生源地县级教育等部门按定向培养协议占编分配到指定乡村学校任教,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
此外,示范高中招生到校指标分配要向乡村初中倾斜,引导学生就近入学。
66人以上超大班额将消除
超大班额难以保证教学质量,“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力争到2018年全面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为确保完成目标,将以消除城镇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大班额、控制起始年级班额为重点,统筹“十三五”期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实施学区集团化办学或学校联盟,统筹学区划分,合理分流生源,加快消除大班额。
县级政府则要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机制,编制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
对辍学要有动态监测机制
根据“实施意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托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及时掌握学生辍学动态,并做好辍学学生复学工作。
同时,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社会救助和教育资助力度,优先将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教育资助全覆盖。并通过保障就近入学、建设乡镇寄宿制学校、增设公共交通线路、提供校车服务、供应午餐等方式,确保乡村适龄儿童不因上学不便而辍学。
在完善学生资助政策方面,要继续扩大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招生人数,畅通绿色升学通道,增强贫困家庭学生升学信心。
随迁子女入学禁增收费用
城市随迁子女日益增多,我省将适应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保障其在居住地就近、免试接受公办义务教育,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
随迁子女可自愿选择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与当地户籍学生享有同等录取条件。要注意的是,公办和民办学校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