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20日讯 据宁德新闻网报道(郑晓燕)因协商父亲遭殴打医疗费赔偿一事,兰氏姐弟二人非法闯入他人家中,进行泼粪报复。日前,该案由古田法院审结。
2016年6月底的一天,兰剑、兰芬(均为化名)路过黄清(化名)家门前时,发现其在家,于是打算上门商量二人父亲赔偿款的一事。原来,兰父曾被黄清的丈夫殴打至重伤,黄清一家未进行赔偿。
午饭过后,兰氏姐弟二人前往黄清家中欲进行协商,遭黄清拒绝,当日14时许,兰剑、兰芬强行闯入黄清家中,兰剑将事先准备的粪便,泼洒至客厅几桌、灶台、餐桌等处,而兰芬先后持鞋子、竹扫把殴打黄清,并用火钳砸坏大门左侧窗户玻璃。
经古田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黄清左枕顶部头皮下血肿、口腔黏膜破损,属轻微伤。2016年9月间兰芬、兰剑先后主动到公安局投案。另查明,2017年2月,兰剑、兰分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
受法院委托,县司法局对兰剑、兰芬进行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并出具报告,表明二人具备社区矫正条件。
法院审理认为,兰剑、兰芬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后殴打他人、泼洒粪便,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鉴于二人主动投案,无前科劣迹,且本案事出有因,并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遂判处二人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完)
(宁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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