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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季度同比增8.4%

时间:2017-04-21

  台海网4月21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林芹杨文实习生刘柳青)日前,导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获悉,据住户抽样调查,2017年一季度福建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20元,同比增加666元,增长8.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87元,增长7.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91元,增长8.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0%。

  一季度福建居民收入增长呈现居民收入实际增速快于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工资性收入是居民增收的主力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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