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26日讯 据仙游今报报道,男子陈某不懂法,将车子借给没有驾照的林某,不料林某出了交通事故还逃逸。陈某一怒之下,带人找林某讨说法,导致林某受轻微伤。近日,县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陈某等三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判刑。
去年6月16日,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的林某驾驶从陈某那借来车辆,不料在途中出了交通事故,便驾车逃逸,导致交通事故无法处理。6月28日晚,陈某得知林某是某酒吧工作人员后,纠集朋友张某、林某某及另外两位同案人,驾车到位于荔城区某酒吧门口,强行将林某载到仙游。过程中,林某某等人对林某实施了殴打,导致林某受轻微伤。案发后,陈某、林某某、张某很快落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林某某、张某伙同他人非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具有殴打情节,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是共同犯罪。鉴于本案起因系三名被告人为争取合法权益行使私力救济方式过当所致,被害人林某亦有过错,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林某某、张某在案发后分别赔偿给被害人林某3.1万元、7万元,并取得谅解,故可予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如下:陈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林某某、张某犯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