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老乡拉老乡,只偷优衣库!晋江警方抓一团伙,6天跨3省作案12起
台海网5月20日讯 据海峡都市报报道,6天时间,一行5人足迹遍及湖南株洲、长沙、江西南昌、福建龙岩、厦门、莆田、福州、泉州、晋江12个优衣库,“工作”如此繁忙,只为一件事——偷衣服!去年10月,晋江市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陆某鑫、易某政等5人分别因盗窃罪获刑,可刚一判完,一向“团结”的5人不干了,纷纷提起上诉,易某政等4人一致上诉称陆某鑫是主犯,他们只是从犯,这边陆某鑫及其辩护人得知后也上诉称,这哪分什么主犯从犯的,要判一起判!日前,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纸终审判决一锤定音,将这5名平均年龄27岁的同乡盗窃犯送入监狱。
老乡拉老乡,跨省只偷优衣库
2015年10月,28岁的湖北省宣恩县人陆某鑫找到一个致富“门道”——做微商卖衣服,没有货源就去偷,优衣库的东西买的人多,就偷它了!说干就干,陆某鑫找来了同乡易某政和刘某等合计,发现人不够,刘某拉来老乡陈某明,易某政又拉来杨某娜,一伙老乡就这么风风火火闯九州了。经陆某鑫的安排,每个人都有了自己的分工——易某政开车接送,杨某娜和陆某鑫进店选衣服并支开店员,刘某和陈某明负责把衣服拎出来,最后,再由陆某鑫联系买家销赃。
第一站选在了隔壁湖南省的株洲,那的王府井百货商场有个优衣库鞋服店,这年10月20日,一伙人首尝甜头,从这里偷走了价值9883元的17件衣物,首战大捷让众人兴奋不已,来不及休息,第二天大家又跑到长沙市奥克斯广场的优衣库开工,这次收货更丰,偷了58件衣物,价值3万多,同一天,在长沙市雨花亭凯德广场内的优衣库,价值3461元的19件衣物也被他们收入囊中。
就这样,在短短6天时间,除了上面三家店,江西南昌红谷滩万达广场、福建龙岩新罗区万宝广场、厦门湖里区万达广场、厦门集美区万达广场、晋江万达广场、泉州浦西万达广场、莆田城厢区万达广场、福州爱琴海购物公园和福州五四北泰禾广场内的优衣库鞋服店都被这伙人光顾,损失衣物价值共计14.27万元。
老乡怼老乡,该不该分主从犯
晋江万达优衣库被偷,晋江公安局梅岭派出所不干了,就在当年10月24日偷完晋江优衣库的4天后,民警就在外地把5人团伙给逮回晋江,去年10月11日,晋江市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为各被告人互有分工互相配合,不宜认定主从犯,最终以盗窃罪判处5人四年到七年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并责令各被告人共同退赔迅销(中国)商贸有限公司经济损失。
听到这一判决,除陆某鑫外的其他四人不干了,纷纷上诉称自己作用小,得分主从犯,而陆某鑫及其辩护人则辩称,本案不应区分主从犯。究竟分不分,法院说的算!
近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除了对各上诉人关于盗窃数量及金额的诉辩意见进行认定外,也对双方关心的该不该分主从犯进行认定。中院认为,根据上诉人的供述,本案是由陆某鑫组织召集实施盗窃,并安排分工、确定盗窃地点、提供盗窃工具、联系买家并销赃、收取赃款并分配、安排住宿等,易某政等人时受其召集参加,因此陆某鑫在本案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最终,维持晋江法院对陆某鑫的判决,即,被告人陆某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易某政等四人则被中院判处三年六个月到四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马上调查:高科技盗窃,安防产品成帮凶
对于优衣库,大家并不陌生,据媒体报道,这几年盯上它的盗窃者有不少,其中还有不少老外专程来中国的优衣库等实施盗窃,偷的方法也层出不穷,有拿强力磁铁解开磁扣的,有带服装防盗扣解码器的,而被晋江警方抓到的这波人,则是用“屏蔽包”作案。
记者了解到,目前商超防盗门禁主要由防盗门、标签、取扣器(消磁器)组成,防盗门禁通过感应商品上的标签达到报警效果,取扣器(消磁器)则安装在收银台,而“屏蔽包”隔绝是能屏蔽防盗报警器的特殊金属包,在上述案件中,陆某鑫等人便是将衣物塞入包内,在店员眼皮底下大摇大摆出了门。
民警告诉记者,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不少安防类产品能够轻易购得,反成犯罪分子的工具,如具有防RFID(射频识别,可通过无线电信号识别特定目标并读写相关数据)的卡包原本是为保护使用者的信用卡免受恶意扫描及非法盗用,现在有的却为犯罪分子另做他用。
而其他不少安防产品似乎也失去了原本的含义,记者昨日在某宝随意输入“解码器 衣服”,一堆的取扣解码器便扑面而来,有的商家还生怕你不知道,一款标价21元的取扣解码器特意标明“专利:检测器检测不到”。
对此,福建致理律师事务所蒋宏斌律师介绍,由于此类“解码器”本身具有合法用途,因此销售并不违法,但商家在推销产品时,如果暗示或教授他人用于盗窃,就构成了传授犯罪方法罪。蒋律师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强源头监管,在销售一些具有潜在危害的物品时,可出台一些管制措施,如采用销售许可证、实名制销售等方式,增加购买难度,追踪销售者、使用者,“一旦有人故意贩卖给不法分子,可依法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