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24日讯 据福州日报报道,手机微信绑定工友的银行卡,并将另一工友支付宝捆绑的银行卡中的钱款偷偷转到他人支付宝账号中……近日,这名盗走同事支付宝、微信钱包中钱款的黄某,被闽清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在闽清某工厂上班的黄某平时沉迷于微信赌博。去年10月19日,趁工厂舍友小刘上夜班,手机、钱包放在床边之际,黄某将小刘放在钱包里的银行卡与自己的手机微信进行绑定,并把小刘银行卡内的900元分两次转入微信钱包,随后在微信聊天群中用于赌博。
作案得手后,黄某又将目光投到同事小周的身上。去年11月23日,黄某在休息期间借用小周的手机听音乐,发现小周手机支付宝可以自动登录,便利用小周的个人信息,通过发送验证码、填写个人信息,重置小周的支付宝密码,将小周支付宝捆绑的银行卡内5000元转账到微信赌博群群主的支付宝账号中,不久该钱款就被挥霍一空。
闽清县检察院检察官提醒市民,随着支付宝、微信钱包在日常生活中的广泛使用,广大民众要小心保护账户资金安全。手机不外借、个人信息勿泄露,设置手机开机密码和高级别的支付宝、微信密码,为账号资金安全加锁。若发现支付宝、微信账户出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补救,防止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