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24日讯 据东南快报报道,东南快报记者获悉:即日起, 为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福州交警部门根据国家标准并结合道路通行实际,在城区64个信号灯路口设置了右转信号灯调控灭灯。
此次实施调控灭灯的64个路口包括十字路口和丁字路口两种。其中鼓楼区占了28个路口、仓山区15个、台江区14个、晋安区7个。包括人流、车流比较大的八一七路东街路口、六一路福新路口、五一路台江路口、鼓屏路华林路口等路口。
一,设置时段
在行人和非机动车流量较大且与右转车辆交织冲突明显的7:00-19:00白天时段,启用右转信号灯红、黄、绿信号控制,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安全;在行人和非机动车流量较小且与右转车辆交织较为轻微的19:00-7:00夜间时段,右转信号灯实行调控灭灯。部分路口会根据通行情况启用和灭灯时段略有调整。
二,通行规则
在右转箭头信号灯灭灯期间,机动车信号灯排列方式变为“左转方向指示信号灯+机动车信号灯(全屏灯)”或单独设置机动车信号灯(全屏灯)的排列方式,此时,右转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信号灯控制通行。
三,方向指示信号灯调控灭灯示意图
调控时段,假如你看到绿灯灭了,别误以为是灯坏了哦!
城区实行右转信号灯调控灭灯路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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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1)当右转机动车遇前方右转机动车因不熟悉通行规则依然等绿灯通行时,司机切勿违规鸣喇叭,请通过远近光灯切换闪烁的方式提示前方车辆。
(2)右转车辆虽然不受信号灯控制可以通行,但必须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当遇到行人和非机动车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停车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