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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2万多班主任待遇大幅提高 跻身全省第一梯队

时间:2017-05-26

原标题:好消息!福州2万多班主任待遇大幅提高,跻身全省“第一梯队”

台海网5月26日讯 据福州晚报报道,从本学年开始,福州各级财政每年将拿出2亿元对考评合格以上的班主任实行奖励,其中优秀班主任每人每学年可获得10000元奖励。

市教育局今天发布这一消息,福州2.45万名公办校班主任岗位待遇将大幅度提高,跻身全省“第一梯队”。

近日,福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州市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市教育局主要领导表示,经过估算,每年福州各级财政将拿出约2亿元奖励班主任,最高每人每学年奖励1万元。“特别是获得优秀和良好等级的班主任,每月实际有953元和786元岗位职务收入。”

《办法》出台的背景

现状:福州班主任津贴低,制约教师工作积极性

福州目前共有公立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含年段长)24570名,其中市属2032名。

自实行绩效工资以来,我市班主任岗位津贴平均每月120元,与全省平均水平有差距,也落后于厦、泉、莆等沿海设区市,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

《办法》的主要内容

☞ 关于考评范围和对象

考评对象为全市公办中小学、中职校、特教校、幼儿园在编在岗班主任、年段长。

《办法》规定,每个建制班设班主任一名,年段长根据班级数、年段实际情况科学配备。

☞ 关于等级设置和考评标准

《办法》将班主任考评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对考评等级实行比例控制,原则上优秀等级数不超过班主任总数的30%;良好比例不超过50%;合格和不合格的控制在20%以内。

☞ 关于奖励金发放标准

为激励先进,拉开等级距离,《办法》将发放标准定为:

优秀每人每学年10000元;

良好每人每学年8000元;

合格每人每学年6000元。

考评不合格的班主任,不享受班主任奖励金。

按照这一标准,班主任年均奖励8200元,月均683元,加上原绩效工资岗位津贴人均的120元,合计达到803元/月,这一班主任岗位待遇已经上升为全省“第一梯队”。

特别是获得优秀和良好等级的班主任,每月实际有953元和786元岗位职务收入,使得充分激发班主任队伍创先争优成为大概率可能。

☞ 关于发放办法

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金为一次性专项奖励,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专项安排,《办法》要求各单位及时足额发放。

《办法》还明确:等级考评奖励金从2016~2017学年就开始执行,于每年教师节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

具体的考评标准

1.优秀。师德修养好,模范履行班主任职责,班级管理水平高。年度班主任工作成绩突出,班级班风好、学风正,学生、家长满意率均达90%及以上。

2.良好。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班级管理水平较高。年度班主任工作完成较好,班级班风学风良好,学生、家长满意率均达80%及以上。

3.合格。能遵守师德规范,履行班主任职责,有一定的班级管理水平。能完成班主任年度工作,班级无突出违规违纪情形,学生、家长满意率均达70%及以上。

4.不合格。学年内有以下一项情况的认定为不合格:

①违反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四条之一的;

②学生出现严重违法犯罪问题的;

③因工作不力,学生在校内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伤亡责任事故,班主任负有责任的;

④班级乱、学风差,家长意见大,学生、家长满意率低于60%的;

⑤经考核,未能履行班主任基本职责,多项工作任务没有完成,造成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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