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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3月29日讯 日前,荔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因欲与前女友复合未遂,竟想纵火报复。
据了解,被告人胡某与被害人张某系男女朋友关系,二人于2016年5月分手。事后,被告人胡某因多次找被害人张某要求复合遭拒,遂产生杀死张某后自杀的想法。2016年7月3日10时许,被告人胡某经策划,从自己的摩托车油管中接了一矿泉水瓶(560ml)的汽油,随后携带打火机来到张某的住处。
当复合的要求再次被张某拒绝后,被告人胡某立刻将准备好的汽油倒在张某身上,并用打火机准备把汽油点燃烧死张某,幸亏打火机点了几次均未点着。后来张某与闻声赶来的邻居何某合力将胡某推出门外,并将房门反锁。被告人胡某逃离现场并留下遗书。
荔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因感情纠纷向被害人泼汽油并点火,并扬言欲与被害人同归于尽,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但未得逞,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