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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执法部门为中高考保驾护航 17处工地被查处

时间:2017-06-01

台海网6月1日讯 据闽南网报道再过6天,高考就要来临,但泉州中心市区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却屡禁不止。

  为了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休闲、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上月初,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下发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扰民整治的通知,要求各区开展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扰民专项整治“零点行动”,整治行动将持续至6月30日为止。

  今起,家住在泉州中心市区的市民朋友,若发现身边有建筑工地在午间12点至2点半、夜间10点至次日6点这两个时间段超时施工的现象,欢迎立即拨打海都热线通95060或114来反映。

超时施工扰民 17处工地被制止查处

  昨日,海都记者从鲤城、丰泽执法局了解到,端午放假期间,关于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扰民,鲤城区执法局共收到并制止7处,丰泽执法局共处置10处。

  这些工地包括,人民医院、第三中心小学(城东)、宝洲街市政人工湖、刺桐壹号、水墨兰亭、大坪社区九号基地、海景国际、七中后门向阳新村、东街玄妙观对面E区6栋、、崇福路创意园、究史巷2号旧房、南环路经贸学院旁、灵慈宫沟14号旁等。

中高考期间施工扰民 及时曝光罚5000元

  鲤城区执法局110联动中队江队长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接到市民举报,他们首先会到现场制止,并于第二日约谈施工方负责人,若再出现超时施工扰民问题将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据了解,根据《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夜间和午间在疗养区,以及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和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从事产生噪声、振动超标的建筑施工等活动。建筑施工因特殊情况,确需夜间及午间作业的,必须报经所在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予以公告。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高考期间(6月7日、6月8日)、中考期间(6月23日、6月24日、6月25日),只要考点周边100米的范围内,严禁任何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活动。对违法单位和个人要立即制止,加大处罚力度;对屡教不改的建设、施工单位及时曝光,则直接处以5000元的罚款。(海都记者 柳小玲 田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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