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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芗城乡村教师 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提高至518元

时间:2018-12-27

  台海网12月2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赖雅红通讯员郑凯郑文典林良益)导报记者昨日从芗城区政府有关部门获悉,2019年起,芗城区乡村教师除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外,2019年起,每人每月补助标准将从2018年427元提高到518元。

  据悉,近年来,芗城区健全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吸引和留住优质师资,激发学校教育质量提升“内生力”。研究制定农村学校已评未聘教师任教满25年不占核准岗位数直接聘任制度,将教师工资以及班主任综治平安奖金、文明单位奖金纳入区财政预算。至今,芗城区共有14所学校被确认为“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18所学校入选“福建省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连续七次获评漳州市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先进县(区)。近三年按需补充新教师286名,其中劳务派遣有78名。同时通过教师交流轮岗、做强教师进修等,培养骨干教师、研究型名师、学科带头人达6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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