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出台方案治理农村食品安全问题
外烩流动厨师队伍试点 资格备案 持证上岗
台海网6月3日讯 据东南网报道,记者从市食安办获悉,为提高农村人民群众对有毒野生动植物的防范意识,加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管理,减少农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近日,泉州市出台方案治理农村食品安全问题。
《方案》提出,泉州市将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工作,各级县级政府部署要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队伍建设,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为各行政村配备至少一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指导协管员(信息员)开展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工作,增强提高协管人员的业务能力,不断拓展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管理视野,延伸工作触角。
在扶持外烩行业健康发展方面,《方案》提出,泉州市将加强外烩流动厨师队伍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试点从业资格备案和持证上岗制度,定期组织流动厨师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引导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之间、承办者和厨师等加工制作人员之间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细化各自的食品安全责任;引导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直接提供外烩经营服务,扶持发展专业化的外烩从业队伍和移动餐车,试点为外烩经营活动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鼓励村居社区设立相对固定场所开展聚餐活动。
在开展农村聚餐活动管理方面,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要下发农村集体聚餐监管指导意见,明确农村集体聚餐的环境与设施设备、食品采购和贮存、加工过程控制、食品留样、加工制作人员体检和培训等基本要求及相关规范;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督促指导协管员开展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跟踪工作,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承办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严格筛选原料的采购渠道,认真落实食品的采购、运输和贮存要求,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做到烧熟煮透食品、严格清洗消毒餐饮具、分开使用生熟工用具、做好食品留样等,防控发生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事件。
《方案》还提出,泉州市将加强农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治的准备工作,加强应急救治设备、药品储备,加强应急队伍装备配置,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对食物中毒事件做到早报告、早处置;进一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各县(市、区)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和培训,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落实食物中毒分级响应制度,及时启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设施和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