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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精准破解“执行难” 19万多“老赖”被纳入征信系统

时间:2017-04-10

台海网4月7日讯 据人民网福州频道报道,当天立案当天拿到法律文书,近日,闽北蒲城县20名农民工当天就追回了80余万元血汗钱,大家对办案法官高效率斗“老赖”、精准执行的做法钦佩不已。

许多民事案件事关民生,解决“执行难”历来备受关注。记者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16年,福建省法院系统共受理执行案件31.34万件,执结22.9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43.95%和52.49%,执行到位标的162.67亿元,共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95925人,司法拘留4642人,为1722名生活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2371万元。

2017年是福建省法院实现“两年内基本破解执行难”的关键之年,执行工作力度持续加大。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6日发布的消息,去年底、今年初,福建法院部署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共办结涉民生案件5057件,为困难当事人讨回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等款项2.53亿元。

当事人赢了官司,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大限度地得以执行,是决定执行工作能否到位的关键。据介绍,在执行行动中,各地法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减少不必要的环节,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保全、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根据案情,办案法官在审理环节,引导当事人选择使用小额诉讼程序和督促程序,降低维护权益成本,或者运用调解方式,减少双方对抗情绪,促进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今年“两节”期间,长汀法院在执行戴某森等162名工人与福建可利达合成纤维有限公司、赖某生等151名工人与福建凯鲍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案件中,当天立案,当天采取查控措施,快速变卖设备、扣划银行帐户存款,为这313名职工追讨被拖欠工资145.3万元,“快查、快控、快执、快结”的工作机制得到普遍应用。

有些生活有困难的当事人赢了官司,遇到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咋办?据福建省高院工作人员介绍,为了帮助解决当事人生活实际困难,各地法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特别困难的当事人实行缓、减、免收诉讼费、执行费,法院适时通报案件执行情况,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关怀和温暖,理解执行工作,并向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资金。据统计,今年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期间,全省法院共向735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款项1064.5万元。

私自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以逃避债务是不少“老赖”的惯用手法,但瞒不过法院执行部门的火眼金睛。据介绍,去年底就有一名被执行人黄某采取这种伎俩被长汀法院识破,这名被告人三年前在一起案件中被长汀法院依法判决归还借款26万元。判决生效后,黄某未履行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后黄某还极尽赖账手法,在提交给法院的财产申报表中,故意隐瞒申报应收工程款160万元,法院冻结了他的的银行账户后,黄某转而使用别人的账户代收工程款,多次有大笔收入,就是不想还钱。最终,黄某因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据悉,多家法院在依法为当事人追讨款项的同时狠狠制裁了此类“老赖”,取得良好的反响。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局长林玫瑰介绍说,福建法院历来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2017年,全省法院将围绕“抓清积、盯重点、补短板,提实效”的工作思路,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提升解决执行难的成效。据悉,为了最大限度压缩“老赖”的违法空间,福建省各地法院发挥各系统平台优势,及时向相关部门推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督促、鼓励联动单位及时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惩戒措施,同时查明被执行人相关身份信息,控制相关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加大惩戒力度,借助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制度,强化对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法律义务的信用惩戒,用足、用好罚款、拘留、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提升惩治“老赖”的精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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