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6月5日讯 据石狮日报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日前,石狮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提起公诉,石狮法院依法判处欠薪老板潘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4年6月起,经营者潘某先后雇用汪某、罗某等12名工人,在石狮市灵秀镇从事服装生产。至2015年2月,潘某因经营不善,拖欠罗某等12名工人劳动报酬共计99572元。潘某随后采取逃匿的方式逃避支付,后罗某等12名工人拍卖该厂设备所得款人民币24961元用于支付工人工资。2015年2月3日,市人社局依法向潘某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潘某逾期仍不支付工人的劳动报酬。
2015年2月9日,市人社局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2016年11月9日,潘某在四川省长宁县某服装加工厂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2017年3月2日市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案发后,虽然潘某的家属代为偿还罗某等10名工人的工资55790元,并取得他们的谅解,但潘某仍需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代价,终难逃法律的制裁。
(记者 周进文 通讯员 谢天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