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15日讯 据东南网报道3月8日16时左右,莆田荔城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莆田新汽车站附近设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成功抓获两名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人员,均处以罚款1500元,并处行政拘留。
在设卡点,执勤民警带领协警对过往的车辆进行逐车检查,先后发现两名摩托车驾驶员在设卡点接受临检时,眼神躲闪。民警立即上前对驾驶员进行询问。驾驶员面对执勤民警的询问时,立即躲避并用手捂嘴,回答问题时也是含糊不清,身上酒气扑鼻。执勤民警遂分别对两名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王某酒精含量为30mg/100ml,驾驶人刘某精含量为47mg/100ml,均属于酒后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随后执勤民警将两名驾驶人带到大队做进一步的调查。
在询问中,两名驾驶员分别表示,以为白天不会有交警出来查酒驾,抱着侥幸心理冒险酒后驾驶,但没想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还是被交警查获。
经审查,交通违法嫌疑人王某(男, 1989年5月出生,河南省固始县人)因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500元,并处行政拘留。交通违法嫌疑人刘某(男, 1979年2月出生,重庆市巫溪县人)因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500元,并处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