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6月8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今年6月5日,是第46个世界环境日。当日上午,福建高院对外发布《福建法院生态司法保护状况(2016.6-2017.5)》绿皮书显示,我省以最严格的司法筑牢绿色生态法治屏障,2016年6月至今年5月,全省法院共审结涉生态类案件3476件,受理案件数、审结案件数、人均办案数均创历史新高。 绿皮书指出,我省法院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特别是加大依法严惩乱砍滥伐林木、乱采滥挖矿产资源、非法采捕红珊瑚、非法占用农用地、走私废物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严重犯罪和高发频发性犯罪,依法惩治环境监管失职犯罪、资源监管失职渎职犯罪,严厉打击严重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形成打击环境资源犯罪的高压态势。2016年6月至今,全省法院共审结生态环境刑事案件1445件,其中,污染环境罪220件,非法采矿罪130件,涉林业资源犯罪477件,有效维护生态安全。 与此同时,我省法院还坚持打击犯罪与修复生态并举,全面推进生态恢复性司法的应用,形成多层修复、立体保护的生态修复新模式。2016年6月至今,全省法院共适用“补种复绿”308件503人,责令涉林刑事被告人补种、管护林木面积12705.62亩;共开展“增殖放流”4件9人,责令涉水刑事被告人放养鱼苗147.2万尾,有效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当日,福建高院还公布了全省十大生态环境审判典型案例,其中包括《被告人刘波等人、被告单位厦门东绿进出口有限公司等走私废物案》、《中华环保联合会诉龙海市华宇五金制造有限公司等水污染责任纠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李默、李德石、李清泽与晋江市灵源怡华线带厂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徐成诉龙岩市新罗区环保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等,涉及多起闽西南地区的生态环境审判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