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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公积金今起可“全国漫游”

时间:2017-06-08

  台海网6月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萧镇平)从今日(6月8日)开始,漳州公积金可以全国转移接续了。为方便全国各区域内跨城市工作调动、离职再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避免缴存职工在转入地和转出地往返奔波,便于连续计算职工公积金缴存年限,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开通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异地转入办理:对于劳动关系从外地迁入漳州市(含福建省内各地市),且在漳州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漳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向漳州中心相应的业务部门提出转入申请。同一单位多名人员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漳州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核实信息、向异地公积金管理机构传递函件,由异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将原缴存的公积金转入漳州中心的个人公积金账户。

  异地转出办理:劳动关系迁往外省市(含福建省内各地市)且与外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在外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可向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应的业务部门提出转入申请,漳州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对异地公积金管理机构传递函件进行审核确认后,将漳州中心封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通过银行转账至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据悉,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的前提是转入地和转出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均已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如对方未接入平台,仍按原有方式办理转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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