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6月9日讯 据泉州晚报报道,鲤城区金色外滩小区“沙霸”案进入“第二季”——继“江西帮”一审8人被判刑后,另一伙“沙霸”昨日也过堂受审。其中,建材店老板吴某家被检方指控强迫交易罪和寻衅滋事罪。
殴打威胁业主买建材
这次过堂受审的分别是吴某家、吴某伟、吴某汉、吴某彬、吴某尚、郭某定、吴某森、粟某林。其中,除粟某林外,其余的被告人均是泉州市区人,其中吴某家居住地为鲤城区新步路,因此,相对于张某祥等人的“江西帮”,他们这伙人被称为“新步帮”。
这伙人起步于2014年。当年10月,吴某家与他人在金色外滩小区开设“新步建材店”,后以将“江西帮”赶出金色外滩小区为条件,吸纳被告人吴某伟为股东,并雇请吴某汉负责记账、吴某彬和吴某尚负责招揽业务。这家建材店,吴某家占45%的股份,吴某伟占35%,吴某汉和吴某彬等占了一点股份。
在“新步建材店”经营期间,吴某家等5被告人共同采用殴打、威胁和恐吓的方式,强迫该小区业主及装修工人骆女士、徐先生等被害人向“新步建材店”购买水泥、沙石或者搬运等服务,至案发时共强迫被害人交易数额达284466元。
争夺垄断权打砸工地
2015年4月4日,吴某家与“江西帮”为争夺金色外滩小区装修的垄断“经营权”,指使被告人吴某伟纠集他人把“江西帮”赶走。
此后,吴某伟通过黄某红(另案处理)等人纠集被告人郭某定,郭某定又纠集刘某木、肖某元、谭某文、肖某、颜某印(均已判刑)等人,与吴某伟一同到金色外滩小区工地,无故用砖头打砸工地工人、用铁棍等随意打砸路边停放的车辆,造成五辆车辆受损,经鉴定,损毁财物价值37757元。
据悉,刘某木等人很快被抓,吴某伟和郭某定等人当时则逃脱法网。
指挥物业强撬业主家门
去年2月20日,吴某森为将金色外滩6号楼部分业主倒好的“水泥板”砸掉,便指使吴某汉叫工人帮忙。
当日上午,吴某森、吴某汉、粟某林等人明知6号楼2802室业主不愿意开门的情况下,由吴某森指挥物业人员撬开该楼2902室的门,并指挥粟某林等人通过从2902室“吊绳下降”的方式,强行进入2802室的阳台,使用电钻、大锤敲砸水泥板。
2802室业主王先生出面阻拦并将电钻电线剪断。吴某汉见状便以暴力威胁王先生,并指使粟某林等人继续敲砸“水泥板”。
涉嫌累犯面临从重处罚
此案由鲤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鲤城检察院认为,吴某家、吴某伟、吴某汉、吴某彬、吴某尚以暴力、威胁手段,共同强卖商品给他人,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应当以强迫交易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吴某家、吴某伟、郭某定共同任意毁坏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吴某森、粟某林共同非法侵入住宅,应当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检方认为,吴某家和吴某伟在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
据悉,吴某伟和郭某定以前曾经被判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新闻背景
去年,在金色外滩小区帮哥哥装修的陈先生,因不愿意屈服“江西帮”“沙霸”的威胁,因此被打伤。他向泉州晚报社反映后,泉州晚报社记者立即介入调查采访,并持续关注报道。相关报道引起市领导的高度重视,一场打击“沙霸”“搬霸”的专项行动随之展开。去年6月份,鲤城警方将涉案的“江西帮”和“新步帮”等10多名犯罪嫌疑人抓获。上个月,涉案的“江西帮”8人一审分别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