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6月10日讯 据海丝商报报道,一素不相识的人给了100元,男子竟与其合伙偷车,结果将自己送进了牢房。5日,男子陈某被南安霞美派出所抓获。
这事得从5月9日一起电动车失窃报警说起。当日,霞美镇的许某将电动车放在工厂门口,下班时发现车不见了,怀疑被人偷盗便报了警。
随后民警前往现场进行勘察,根据监控,发现了陈某(南安人、男、44岁)有嫌疑,并于5日将陈某抓获。
陈某称,当天他喝了酒,在霞美街上闲逛,一名50多岁的男子过来和他搭讪,“他跟我说在一工厂附近有一辆电动车,车主欠了他200元不还,他愿意出100元,让我去偷车”。因为贪财,陈某便去了,事成后,该陌生男子表示愿意将车以200元卖给陈某,陈某想着合算,给了该陌生男子200元。
陈某原打算转手卖给某汽配厂,奈何店主不买账,随后,陈某谎称该车是其儿子不要的,以800元卖给同事洪某。
目前,陈某因偷盗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