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13日讯 据龙海网报道 9月12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根据龙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海市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海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龙海市财政局、龙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龙海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下达了污水处理费补助资金300.64万元,专项用于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支出。
加强乡村生活污水的处理,是村容整治的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乡村生活污水造成的环境污染不仅是农村水源地潜在的安全隐患,还会加剧淡水资源的危机,使耕地灌溉得不到有效保障,危害农民的生存发展。因此,加强乡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与资源化设施建设,避免因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而引起的农村水体、土壤和农产品污染,确保农村水源的安全和农民身心健康,是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村庄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需要解决的迫切问题。(龙海市财政局、龙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