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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将对符合条件的鞋企给予等额配套补贴

时间:2019-09-14

  台海网9月12日讯 据湄洲日报报道(记者 许爱琼)莆田市近日出台的稳鞋企促升级新十条措施提出,加大稳工扶持力度,对生产经营面临暂时性困难的鞋企,在享受省上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基础上,再给予等额配套补贴,市、县(区)各承担一半。对此,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作了解读。

  据介绍,根据市人社局、工信局、商务局《关于落实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实行受影响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补贴的鞋企,须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且上年度净裁员率低于我市上年度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2019年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或出口额同比下降20%。补贴标准按照全市当年月人均失业保险金的6个月金额乘以上年末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返还失业保险金,2018年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按1076元计算。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参保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受影响企业稳岗返还申请,并提供企业稳定职工队伍情况、上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凭证、企业信用信息报告等相关材料。

  在稳就业方面,今年,市政府以1号文件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文件精神,市人社局、工信局、商务局、国资委、财政局五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连续生产和3-5月份稳定职工队伍的企业稳定就业奖补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兑现奖补政策,引导企业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今年以来,对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的31家企业,发放补助金额312万元;对3-5月份稳定职工队伍的17家企业,发放稳定就业奖补429万元;拨付339家企业稳岗补贴50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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