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18日讯 据福州晚报报道(记者 何佳媛) 记者昨日获悉,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15条措施包括促进商圈(步行街)繁荣发展,打造便民消费圈,发展夜间经济、假日经济等。
商圈促销活动有奖励
福建省支持各设区市2020年春节前集中力量改造提升示范商圈(特色步行街),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奖励;鼓励商圈(步行街)引进国内外大型实体零售、网络零售龙头企业首店、国际知名消费品牌,达到总部企业标准的,按照“一企一策”由省、市、县(区)共同给予综合支持。
福建省鼓励商圈(步行街)利用节假日、黄金周组织购物节、美食节等商业促销活动。在符合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商圈(步行街)内的大型商贸企业开展户外营销。省级每年安排2000万元对促销活动给予奖励。
商场延时经营有利好
福建省支持新建和改造一批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开展医疗、养老、家政、托幼、维修、助餐等延伸便民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品牌连锁企业试行“一照多址”登记,将智能化、品牌化连锁便利店纳入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省级每年安排资金对网络零售额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奖励。
福建省鼓励商场、商圈延时经营,从今年10月1日执行至2020年底,年用电量150万千瓦时以上的商业用户,将21:00至23:00调整为低谷时段。为完善夜间公共交通等服务保障,我省将增设夜间停车位,鼓励地铁、公交延长运营时间。
福建省还将培育特色精品夜市,策划精品夜游,发展一批文化沙龙、电影院、美术馆、剧院、24小时阅读空间;打造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一批夜间经济示范区和项目,省级安排资金予以奖励。鼓励各地举办文创旅游商品集市夜市,对政府组织的形成固定品牌的机制化常态化文旅集市给予奖励。
鼓励两天半周末度假
为发展假日经济,福建省将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弹性作息制度,依法依规优化调整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条件。
通知还提出支持文化旅游项目和设施建设、加强土地资源要素保障、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实施促进消费正向激励等措施。通知中的财政补助、奖励政策执行至2020年底,省直相关部门近期将细化出台资金奖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