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20日讯 据福州日报报道“我们去总公司实地参观,看到车间很大,工人很多,而且前期投资确实有返利,就信以为真。没想到这些都是骗子的套路,工厂、工人都是假的。”得知自己辛苦积攒的20余万元养老钱打了水漂,刘大妈号啕大哭。
2011年,张某成立太阳能公司,后因经营不善倒闭,200多万元的负债让他动了非法集资、捞钱诈骗的歪心思。为了让被害人相信自己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并进行投资,张某于2016年9月在泉州设立三合太阳能有限公司,对外宣称为总公司。张某不仅雇请社会人员冒充公司员工,制造该公司正在生产经营的假象,还组织被害人前往参观,使被害人对其宣传的投资项目深信不疑。张某通过关联公司银行账户、定期到公司取现等方式,将被害人的“投资款”控制在自己手中。截至案发,张某共诈骗143名被害人钱款共计约330万元,除了部分用于前期支付被害人利息、组织人员参观等,余下钱款均被张某挥霍一空。
2016年12月27日,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