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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入学有门路 福清一男子诈骗被判刑

时间:2019-09-21

台海网9月20日讯 据福州日报报道谎称能帮人办理入学,男子诈骗6000元挥霍一空。近日,由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林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法院依法判处林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去年6月,陈某为了让儿子就读福清市瑞亭小学,向朋友周某求助。周某联系了曾在福清某派出所担任辅警的林某。林某谎称有办法解决此事,并表示要花6000元打点关系。当月,陈某微信添加林某为好友,双方约定陈某先支付4000元,剩余2000元待事成后支付。

  林某收到第一笔4000元后将陈某拉入黑名单并将钱挥霍一空。两个月后,陈某再次添加林某微信了解事情进展。林某谎称已解决陈某儿子入学之事,让陈某添加其名下另一个微信账号,并谎称该微信系小学校长使用。随后,林某以校长名义收取陈某2000元后,再次将陈某拉黑。去年9月1日开学时,陈某发现自己被骗,向公安机关报案。今年3月,林某向公安机关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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