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人:晋江交警 黄小飞 林依馨
□记录人:东南早报记者 吴水保
台海网9月24日讯 据泉州网报道 遇交警设卡检查,酒驾的严某迅速停车,与同行的表弟调换座位,被监控揭穿后,他又称自己只是挪车,不算酒驾,可谓是耍了“花招”。目前,严某被晋江交警部门处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据介绍,9月21日晚8时许,晋江交警执勤人员在英林镇中兴路设卡检查时,发现前方一辆闽C69×××白色小车见到民警迅速停车,车上下来两人,行为可疑。执勤人员立即赶到,看到肖某神情镇定地上了驾驶座,而同车人员严某身上却带有一股酒味。在对严某进行问话时,他称自己没有开过车,是其表弟肖某开的,而且车子也没有移动,并称执勤人员可以去调监控录像。
随后,两人到交警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被询问细节时,肖某回答问题支支吾吾,前后自相矛盾。民警调取路段视频监控,也证明了驾驶员是严某而非肖某。然而,严某看了视频监控后,立即改口称自己只是挪车,不是开车,也不算酒驾,并拒绝签字接受处罚,想耍“花招”逃避处罚。
经民警一番思想工作,肖某最终承认自己不是驾驶员,并写了检讨书。而严某吹气酒精检测结果为74mg/100ml,确系酒后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规定,交警部门对严某处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