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28日讯 据福建省教育电视台报道 “以县为单位制定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鼓励无法增编地区率先探索实行幼儿园‘人员控制数’管理”、“稳妥推进民办园分类管理”、“健全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推动总园+办园体制改革”……近日,福建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出台《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标志着福建省学前教育改革规范发展又迈出重要一步。
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省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达98%以上。
公办园在园幼儿比例原则上达到50%。
学前教育普惠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5%。
各级示范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40%。到2035年,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为幼儿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
《实施方案》根据全省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已达98.4%、较好解决了“有学上”问题的现实基础,对接中央文件新精神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从教育的政治属性出发,重点研究新型城镇化持续推进、“全面二孩”政策全面实施的新形势下,如何解决公办园学位明显不足、普惠率明显偏低、乡村小规模幼儿园仍较薄弱等关键问题,以破解“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难题为导向,提出“优化幼儿园布局与办园结构”等七大重点任务。
七大重点任务到底是什么?具体来看↓↓↓
普惠性幼儿园让学前教育更惠民
《实施方案》提出,各地要制定应对学前教育需求高峰方案,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避免出现超大园额、超大班额现象;大力发展公办园,充分发挥公办园保基本、兜底线、引领方向、平抑收费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规范营利性民办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同选择性需求。为引导社会力量建设普惠性幼儿园,《实施方案》提出,各市、县(区)要按照省级加强普惠性民办园认定与管理要求,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消费水平等实际,制定合理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具体标准,出台具体方案,每年认定和扶持一批普惠性民办园。
每年新开工建设200所公办园
针对公办园不足问题,省委省政府继续将公办园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省级以上财政每年补助各地通过新建改扩建、小区配套幼儿园改造、扶持办园等方式新开工建设200所公办园,加大对基础薄弱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的扶持力度。地方政府特别是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偏低的地方,要在落实省级补助项目的同时,自筹资金每年新建一批公办园。此外,《实施方案》还对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做了具体规定,提出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前,城镇小区不得办理竣工验收。
幼儿园贫困生免保教费并享受政府助学金
在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长效机制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各地要制定本地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原则上不低于省定标准,并建立稳定增长机制。普惠性民办园参照公办园标准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我省还不断完善资助制度,对接受普惠学前教育的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烈士及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免除保教费,并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发放政府助学金。对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原则上为在园幼儿数的3%),按同一标准发放政府助学金。
严禁“有编不补” 幼儿园教师配备更充足
根据《实施方案》,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严格依标配备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鼓励无法增编地区率先探索实行幼儿园“人员控制数”管理。在保障教师地位和待遇方面,提出有关教师评选表彰项目对学前教育予以单列评选。在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方面,提出到2020年本专科学前教育专业年招生规模达到8000人以上;适度发展教育硕士(学前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推进名师名园长培养工程;以县为主加强保育员队伍培训。
审批程序更严格 上学更放心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细化完善幼儿园审批条件和申报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准入管理制度,落实新设立幼儿园招生前卫生保健评价制度。明确建立健全当地政府、职能部门会商研判、联合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监管。
差别化扶持 民办园发展更规范
在稳妥推进民办园分类管理方面,《实施方案》提出省级出台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政策,从财政投入、税费优惠、收费政策等方面实行差别化扶持。将无证园全部纳入监管范围,2020年底前,稳妥完成治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社会资本投资办园、民办园禁止上市等方面管理和审批有关规定。
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孩子上学更快乐更健康
在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方面,我省提出建立实施乡村小规模学校附设园(班)精准帮扶机制。完善学前教育保教改革项目园培育机制。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健全幼儿健康档案。严格控制使用电子产品,保障幼儿视力健康。深化“总园+”办园体制改革,推动幼儿园集团化发展,鼓励各地探索镇村一体化办园模式。建立基于教学成果的教研人员准入机制。探索建立基于大数据平台的质量评估监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