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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村镇住宅小区建设试点 泉州市五个小区入选

时间:2019-10-08

台海网10月4日讯 据泉州网报道 记者从泉州市住建局获悉,为改善和提升村镇人居环境,提高村镇住宅建设水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公布第二十一批村镇住宅小区建设试点名单,全省共有19个小区入选,其中我市5个小区榜上有名,分别为南安市英都镇荣星村凤山住宅小区、南安市英都镇后店坝住宅小区、德化县龙门滩硕儒住宅小区、永春县湖洋镇美莲住宅小区和永春县吾峰镇吾西住宅小区。

据市住建局村镇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村镇住宅小区建设试点,旨在探索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的自然地理条件、不同类型村镇的建设途径和方式,探索有地方特色的村镇建设路子,为推动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提供有益经验。试点小区的用地规模不宜少于3公顷,且用地落实、资金基本落实。建设工期一般控制在2—3年,规模较大的也可考虑分期实施。小区规划必须符合所在小城镇总体规划或村庄规划的要求,村庄住宅以低层并联式或联排式为主,镇区住宅要向公寓式方向发展。同时,要充分利用村镇的地形地貌、自然生态,对原址有价值的景观和人文历史环境应当尽量保护利用。

根据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村镇住宅小区建设的指导,按照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特色明显、质量可靠、设施配套、装修无害的要求,精心打造村镇人居环境,并在实施试点建设过程中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省、市、县住建部门将对试点小区实行动态管理,并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建设进展比较好的试点小区,省里将给予继续扶持。小区建设按期完工且质量合格,省建设厅将给予表彰并授牌。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试点小区,将视情况给予通报或取消其试点资格:不严格按规划设计进行建设的;建设进度缓慢,没有建设成果的;建筑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或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县、镇领导缺乏积极性,工作不能持之以恒的;不按规定汇报,超时两个月以上经督促不予改进的。(记者 谢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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