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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仙游发布8条措施加快林下经济发展

时间:2019-10-19

  台海网10月17日讯 据莆田网报道  日前仙游县出台《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八条措施》,要求各乡镇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科学合理利用林地资源,突出特色,创新机制,加大扶持,推动林下种植、养殖等林下经济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助力乡村绿色振兴。

  仙游县拥有200万亩林地,眼下林禽模式、林药模式、森林旅游等多种模式相继崛起,林下种植金线莲、铁皮石斛、靛蓝等,养殖蜜蜂、土鸡鸭及发展森林旅游、美丽乡村休闲游,闯出了一条林下经济致富之路。

  为充分发挥丰富林地资源和林下空间优势,加快林下经济发展,该县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印发《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八条措施》。加快推进林下经济绿色发展,到2022年,全县林下经济利用面积稳定在14万亩以上、产值达2亿元、带动农户3000户、就业5000人;着力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在2019-2022年里,县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支持林农以及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等经营主体发展林下经济特色产业;做大做强森林旅游业,培育特色森林旅游线路和精品项目,继续支持森林人家参与省级评星授牌,推进森林旅游示范县和森林特色小镇建设,支持开展森林体验和养生基地、森林文化教育和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推进林下经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力争到2022年全县推动建设林下经济示范乡(镇)1个、示范基地3个以上,并给予县级财政一次性补助;建立林下经济产品质量管控体系,鼓励林下经济产品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力争到2022年全县推动创建各类林下经济品牌1个;强化林下经济发展科技支撑,对年出圃林下经济种苗150万株以上且总投资300万元以上的种苗繁育基地,由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县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支持林下经济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获得认定的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此外,还将加大税收金融扶持力度和创新林下经济发展机制,做大做强全县林下经济产业,推动林下经济在促进林农增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文/陈国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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