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23日讯 据闽南日报报道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省委巡视二组关于开展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要求和市委巡察工作安排,从10月下旬开始,市委联动巡察组对漳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南靖县公安局党委、南靖县荆江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和南靖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巡察,巡察时间30天左右。目前,6个联动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方面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