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30日讯 据泉州网报道 为推进实施数字经济领跑行动,加快推动5G应用与产业发展,2019年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5G产业项目日前开启申报,该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
项目申报涵盖三个方向
申报范围涵盖三个方向,包括5G技术创新中心、5G示范应用和5G创新产品。
5G技术创新中心,为在5G新型半导体材料、中高频功率放大器、滤波器、阵列天线、光芯片以及智能网联汽车、联网无人机、AR/VR、超高清视频、工业互联网及终端应用产品等领域,用于提升创新能力的5G技术创新中心。5G示范应用,是在工业互联网、融媒体、超高清视频、智慧工厂、智慧能源、智慧医疗、智慧农业、智慧海洋、智能安防、智慧城市以及其他行业领域,具有示范意义、带动效应的基于5G环境下的新技术示范应用项目。5G创新产品,为在基础元器件及关键材料产业、射频模块、智能终端等领域,在5G产业链中占据一定地位并具备产业化规模的技术产品。
申报企业需满足的基本条件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福建省(除厦门市外)注册登记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从省外引进的新项目除外);已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纳税记录健全;项目申报前三年(2016年10月1日至申报之日)无违法违规行为、无知识产权争议,在国家及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其中,申报5G技术创新中心还需满足,2017年以来中心已完成投资不少于500万元(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申请对象,减按75%即375万元);申报企业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不少于10个;2018年度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申报企业已取得5G自主知识产权或相关技术标准。
5G示范应用需满足条件为,项目自2017年以来已完成投资不少于500万元(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申请对象减按75%即375万元);2018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申请对象减按75%即750万元);企业有自主的产品、服务或应用解决方案,通过示范项目实施,具有相关成功案例不少于1个;项目有明确的应用场景和实施计划,应用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有较强的可复制性、可推广性。
5G创新产品需满足为,企业2017—2019年研发生产的相关5G产品;产品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相关技术专利,产品技术先进实用、在行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产品经检测或认证,并得到推广应用且有一定销售收入;企业有固定的5G产品研发团队,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2018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占同期企业营业收入5%(含)以上。
一个方向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在补助标准上,5G技术创新中心,2017年以来已完成投资不少于500万元(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申请对象减按75%即375万元),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补助不超过100万元;2017年以来已完成投资不少于1500万元(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申请对象减按75%即1125万元),安排补助不超过300万元;2017年以来已完成投资不少于3000万元(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申请对象减按75%即2250万元),安排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5G示范应用,项目2017年以来已完成投资不少于500万元(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申请对象减按75%即375万元),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一次性安排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项目2017年以来已完成投资不少于1000万元(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申请对象减按75%即750万元),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一次性安排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项目2017年以来已完成投资不少于2000万元(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申请对象减按75%即1500万元),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一次性安排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
5G创新产品,对符合条件或要求的产品,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值得关注的是,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不再支持2015年以来已获得省互联网经济新增引导资金及其他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企业可申报多个方向,一个方向只允许企业申报一个项目;年度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只支持企业一个项目。(记者 黄文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