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29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 实习生 赖一田 文/图) 正值《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特别提出专门增设 “网络保护”一章,成为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一大亮点之际,28日,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中国妇女报社、福建省妇联联合主办的“儿童网络保护”媒体研讨会在福州召开,与会记者就媒体社会责任、儿童网络保护等内容展开了热烈讨论。
“儿童网络保护”媒体研讨会现场
会议邀请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张雪梅主讲,就目前国内外"儿童网络保护"的相关话题,儿童网络行为的风险、儿童互联网使用情况与法律政策现状、在儿童网络保护中媒体的责任与媒介素养等问题,与到会媒体进行了深度探讨和互动交流。
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达到1.69亿,15.6%的未成年人表示曾遭遇网络暴力,30.3%表示曾在上网过程中遭遇违法不良信息;30.9%表示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2018年由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腾讯公司等单位发布的《新时代女童及家庭网络素养调研报告》则指出:女童遇到网络诈骗信息、网络暴力辱骂、陌生人约见面的占比分别为35.9%、24.1%、11.5%;当需要帮助时,女童更倾向于告诉同龄人,向父母、老师及祖辈群体反映的比例极低,不到10%。
张雪梅将儿童网络风险的源头归为:攻击和暴力、性侵和商业剥削。儿童面临的具体网络风险是:网络欺凌与恶意攻击、网络诈骗、网络儿童性侵、网络儿童性剥削等网络违法侵害;暴力恐怖信息、色情淫秽信息、价值观扭曲信息、网络虚假信息等不良信息影响;以及个人信息泄露、网络隐私侵害、网络沉迷和诱发违法犯罪等。
针对国内外儿童网络保护法律政策状况,特别是我国儿童网络保护最新立法动态, 张雪梅提出,完善网络保护机制体系化建设;引导和培育向上向好的网络文化;落实儿童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重点解决网络游戏沉迷问题;推进儿童网络保护与现实保护的融合 ;推动网络素养教育有针对性和差异化的开展;加强对儿童网络运用和保护的基础研究 ;将儿童网络安全保护作为家庭教育重要内容,注重对家庭的网络素养教育。
研讨会上,张雪梅特别强调了儿童网络保护中的媒体责任与媒介素养。她说,媒体在遵循一般的伦理道德规范以及具备基本的儿童权利意识之外,在宣传报道中还要及时纠正错误的社会观念与对儿童保护不利的现象,例如存在的不平等、歧视、污名化、标签化的一些现象等等问题,来引导正确舆论导向,改变对儿童权利不利的社会规范和价值观,营造安全的网络环境与舆论氛围。同时,媒体在采访报道中还应避免过度渲染儿童作为网络受害者的形象,特别是女童作为弱者和受害者的遭遇;在警示报道中也要注意报道儿童运用网络保护自己积极维权等正面信息;引导儿童参与网络保护,在参与过程中培养儿童的网络素养,鼓励、引导儿童参与网络内容的建设和使用,转变儿童在网络建设中的被动接受者局面等。
与会记者就媒体社会责任、儿童网络保护等内容展开了讨论,他们纷纷表示,新闻媒体不仅可以在促进儿童网络保护的舆论宣传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还可以在影响学校教师、父母家长及有关部门,对儿童的网络保护方面予以积极推动或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