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3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赖雅红)外资企业落户给予一次性最高500万元奖励;外地上市公司迁入漳州一次性奖励1500万元。这是导报记者昨日从漳州市日前出台的《漳州市支持工业招商引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中获悉的。该措施共十九条,明确招商引资管理模式及对象、认定条件及奖励兑现方式,还有具体支持及奖励举措等。《措施》规定,此次工业招商引资的重点对象为重大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类型企业、产业技术研究院、其他类型企业四大类。《措施》指出,对同时符合规定的新落户央(国)企、民营企业,按照项目首期核准或备案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纳入统计部门统计)的1‰,给予落户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符合规定的新落户世界500强、知名跨国公司、台湾百大等三类外资企业,实际开工时,按年度实缴注册资本金的1.5%,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其他年度到资1000万元以上的外资工业项目,实际开工时,按年度实缴注册资本金的1%,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此外,市域外的境内上市公司将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迁入漳州市的,经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评定后给予一次性奖励1500万元。获得奖励的企业十年内迁离漳州市,奖励资金全额追回。
据悉,本措施自10月12日发布之日起施行,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届满后,有效期内已满足奖励和补助条件的,政策延续至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