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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当涉黑“保护伞” 漳州霞寨派出所原所长谢惠明被起诉

时间:2019-10-30

  台海网10月3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林晓琪) 近日,漳州市平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谢惠明以贪污罪、受贿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提起公诉。据悉,这是平和县检察院依法起诉当地首个涉黑“保护伞”。

  经审查认定,谢惠明利用先后担任平和县公安局霞寨派出所教导员、长乐派出所所长、霞寨派出所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款,为他人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逃避法律追究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骗取公款;不依法履行职责,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和成员,放纵该组织的首要分子和成员进行违法犯罪,充当“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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