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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六部门联合出台工作方案 规范校外线上培训

时间:2019-11-02

  台海网10月31日讯 据福州教育微信消息 为进一步规范福建省校外线上培训活动,促进校外线上培训规范有序发展,日前,福建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广播电视局、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福建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六部门联合出台《福建省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工作方案(备案细则)》(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的出台,可谓是为校外线上培训戴上了“紧箍咒”,今后,凡在福建省范围内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均需提交备案材料备案审查。

  先一起来看看重点吧!

  9门学科类培训纳入治理

  《方案》指出校外线上培训机构是指机构住所地在福建省辖区范围内,且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的机构。学科类指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根据《方案》,面向福建省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其主办机构、业务信息、培训人员、培训内容、机构承诺等均被纳入备案管理范围,需进行备案审查。

  12月底前完成备案排查工作

  《方案》明确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的备案排查工作;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建立全省统一、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政府科学监管、培训有序开展、学生自主选择的格局。

  课程设置不得超出国家学科课程标准

  培训内容。课程设置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学科类课程培训内容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与学生个体能力相适应,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学科课程标准,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培训内容和培训数据信息须留存1年以上,其中直播教学的影像须留存至少6个月。

  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

  培训时长。根据学生年龄、年级合理设置课程培训时长,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校外线上培训平台应当具备护眼功能和家长监管功能。

  平台显著位置公布培训人员信息

  培训人员。不得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人员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平台和课程界面的显著位置公布培训人员姓名、照片和教师资格证等信息。外籍培训人员还需公布学习、工作和教学经历。

  防止泄露学生隐私

  信息安全。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经培训对象及其监护人同意后,对培训对象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做好信息和数据安全防护,防止泄露学生隐私,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培训对象信息。用户行为日志须留存1年以上。

  严禁超出服务能力收取预付资金

  规范经营。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收取的预付资金总规模应与服务能力相匹配,严禁超出服务能力收取预付资金,预付资金只能用于教育培训业务,不得用于其他投资,保障资金安全。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排查整改流程

  《方案》要求本方案印发之日起,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开展自查自改,主动配合排查工作。

  2019年12月底前,省教育厅联合有关部门对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进行排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2020年6月底前,经排查存在问题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要按整改意见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材料。

  对拒不配合排查或逾期未完成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将进行查处,视情节暂停或停止培训平台运营、下架培训应用、关闭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依法进行经济处罚等。(来源:海峡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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