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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非道路移动机械 年底前须领“号牌”

时间:2019-11-06

台海网11月5日讯 据泉州网报道 记者从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解决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问题,我市近日组织召开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推进会,全面部署全市辖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调查、编码登记、发放号牌、划定中心城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高排放禁止区域、建立信息监控平台等工作,计划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摸底调查、编码登记及发放号牌工作。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工程机械(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铲车、推车、吊车、非公路用卡车等)、农业机械(大、中、小型拖拉机等)、林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工业钻探设备、园林机械、客货运船舶运输机械等。按照国家要求,凡是在本市的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完成申报登记;中心城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高排放禁止区域划定后,无环保标志号牌的、高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进入划定区域范围内使用;禁用区规定实施后,将对违反规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相应的处罚。

按照国家、省要求,新购置或转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在购置或转入之日起30日内完成编码登记。

据了解,此次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编码登记、发放号牌等费用都由财政统一支付,不向企业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不配合调查、未编码登记的机械今后将被限制使用,违规使用者及单位可能被列入黑名单。(记者 谢曦 通讯员王聪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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