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莆田2月4日电 福建省莆田市官方4日通报,该市将积极发挥中小微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生产经营、共渡难关,现就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提出十条扶持措施。
对于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较大而暂时受困的中小微企业,莆田市官方要求,各银行机构予以展期或采取无还本续贷等方式提供信贷支持,不得抽贷、压贷、断贷,确保2020年对中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
官方还要求,疫情期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工业企业,房租给予免收,其他行业房租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减免部分计入业主个税抵扣。
对转型生产疫情防控物资的中小企业购置的设备予以加大补助力度,莆田市将对生产的物资予以兜底采购,对采购原辅材料予以协调周转资金支持;对困难企业复工生产的,予以电费优惠和招工补贴。 (记者 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