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24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 20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重点聚焦疫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及时对其予以资助。在本人或家人感染疾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校后,各校要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使用学校按事业收入或学费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的学生资助基金,采取减免学费或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保障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
通知提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放临时生活补助,资助我省各级各类学校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含研究生)。省级也将视情况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奖励中安排资金,对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罹患新冠肺炎的学生发放临时补助金。
通知提出,将加大还款救助实施力度。对于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本人因罹患新冠肺炎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按《福建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操作规程》,依申请一次性代偿全部国家助学贷款应还本息。对于已经毕业且处于还款期的借款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罹患新冠肺炎,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无力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应还本息的,可依申请代偿2019年至2020年国家助学贷款应还本息,之后每年再按照实际还款能力申请相应的还款救助。(记者 谢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