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晋江法院采用远程视频开庭审案
男子侵占百万元 “云”审判获刑5年
法官“云端”审案
台海网2月25日讯 据泉州网报道 “被告人×××,你是否能听清……”审判人员在法庭,被告人在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连线,两边显示屏均可清晰呈现对方画面。这是疫情防控期间,晋江法院采用“互联网+”模式,“云”审判多起刑事案件。其中一起案件中,被告人吴某生职务侵占133万多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月20日、21日,晋江法院利用在晋江市看守所设立的“法院远程视频审理室”公开开庭审理6起刑事案件,其中3起当庭宣判。2017年年底以来,被告人吴某生作为某陶瓷公司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条件,采用私自收取公司客户现金货款后通过做账货款抵充等方式,非法侵占公司货款共计133万多元,用于归还私人信用卡欠款、银行贷款等。晋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生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庭审结束后,书记员通过远程终端设备将庭审笔录在线发送至看守所打印,由法警当场将笔录交予被告人签名核对。
此外,2月18日上午,晋江法院也是通过远程视频连线,适用简易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序审理五起贩卖毒品犯罪案,判决施某加等5名被告人犯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据介绍,疫情防控期间,晋江法院采用远程视频开庭审理案件,能有效降低出庭人员感染病毒的风险,做到抗击疫情、庭审不停两不误,又确保庭审的公开公正,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司法公信力。 (记者 吴水保 通讯员 尤燕玲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