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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未登记承租人信息 房东被罚款200元

时间:2020-02-25

  台海网2月12日讯 据湄洲日报报道 连日来,莆田市荔城公安分局镇海派出所组织警力对返莆人员情况进行排查,加大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的摸排工作。2月4日下午,民警通过标准地址二维码工作访查,在镇海街道东里巷查处2名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违法人员陈某、黄某。

  经查,出租房房东陈某、黄某于今年1月16日起将房屋出租给外来人员程某、黄某居住,一直没有按规定登记程某、黄某的姓名、身份证种类和号码,也没有向公安机关报备。2月4日,镇海派出所依法对出租人陈某、黄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出租人,一定要履行出租屋治安安全责任,如实登记、申报承租人及同住人员信息,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记者 吴伟锋 通讯员 王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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