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14日讯 据湄洲日报报道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我市发出《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保障水平的通知》。提高标准后,全市低保保障标准、补助水平、特困供养标准首次实现全市范围内统一。
据了解,从1月1日起,我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统一为7920元/年;对仙游县城市低保补助水平进行调整,自此,我市城市低保补助水平统一为6960元/年,农村低保补助水平为4572元/年;对仙游县特困供养标准进行部分调整后,全市分散供养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的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为1169元/月、1394元/月、1619元/月,集中供养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的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为1403元/月、2788元/月、4048元/月。
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将低保审批权限全面下放到乡镇(街道),着力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全面落实特困人员照护责任,共新增低保对象686人,发放低保补助3800万元、临时救助资金216万元、临时生活补贴和物价补贴650万元,惠及困难群众4.8万人。(湄洲日报记者 吴伟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