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19日讯 据湄洲日报报道 9月15日,莆田市水利局组织验收委员会对乌溪水库工程下闸蓄水阶段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听取报告、查阅资料,验收委员会认为该工程具备下闸蓄水的相关条件,同意通过下闸蓄水验收。
据介绍,乌溪水库位于我市萩芦溪二级支流乌溪中下游、涵江区新县镇和大洋乡境内,坝址位于新县镇正斜村上游400米处。工程以供水为主,兼有防洪、灌溉、发电等功能。
验收委员会人员现场检查了工程建设情况,听取了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质量监督机构、运行管理等单位工作报告和莆田市乌溪水库工程下闸蓄水安全鉴定报告,查阅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鉴定意见,确认乌溪水库大坝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合格,溢洪道金属结构制作及安装工程分部工程、进水口金属结构制作及安装、溢洪道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分部工程、进水口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分部工程均质量合格。(湄洲日报记者 黄凌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