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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再提高 平均提高标准幅度11.23%

时间:2020-10-26

台海网10月15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 近日,莆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地自2020年8月1日起,在全国、全省提高抚恤补助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此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提高,涉及30余项具体内容,惠及全市残疾军人、烈属、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农村籍60周岁退役士兵、老年烈士子女等7大类人员,2.1万多名优抚对象,平均提高标准幅度达11.23%。(记者 陈汉儿 通讯员 陈文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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