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福建新闻

漳州两名公职人员因犯玩忽职守罪、受贿罪等被判刑

时间:2020-11-17

  台海网11月12日讯 据东南网报道 日前,漳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章职务犯罪案件当庭宣判。漳浦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漳浦县国土资源局绥安国土资源所原所长、赤岭国土资源所原所长李某章犯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贪污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日前,漳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林某强职务犯罪案件当庭宣判。漳浦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漳浦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原主任、赤岭派出所原所长林某强犯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 上一篇:南靖赤坑村联桂堂的红色印记
  • 下一篇:未来五年,漳州中心城区推进三大公园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