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31日讯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报道 近日,福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2020年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公布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方案。调整后,福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增加25元,从现行的每人每月165元提高到190元。
据介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这一次调整的就是基础养老金。调整范围为已经领取福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据统计,此次调整将惠及全市81.82万人次城乡居民。
今年,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7元,调整后的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福州市在省级增加7元的基础上,市级再增加18元,达到每人每月190元(比省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多60元)。
此次调整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2020年12月底前,将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提高部分(7元)发放到位,基础养老金市级提高部分(18元)将于2021年1月底前发放到位。(记者 卞军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