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泉州开展中医特色优势门诊病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
首推10个中医病种 一年可减轻就医费用近亿元
台海网1月2日讯 据泉州网报道 记者从泉州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发挥中医药优势,减轻患者就医负担,近日泉州市医保局制定出台《关于开展中医特色优势门诊病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的通知》,自1月1日起,首选痛风病等10个病种在全市中医医院执行。
泉州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泉州市的公立中医医院均纳入中医特色优势门诊病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范围,民营中医医院也参照执行。
首批将肩痹病(西医诊断肩袖损伤)、面瘫病(西医诊断面神经麻痹)、妊娠恶阻病(西医诊断轻度妊娠剧吐)、痛风病(西医诊断痛风性关节炎合并肾功能损害)、心悸病(西医诊断房性早搏/心房颤动)、尿血病(西医诊断血尿,肾小球轻微病变)、水肿病(西医诊断肾病综合征)、慢肾风(慢性肾小球肾炎)、筋痹病(西医诊断桡骨茎突狭窄性腱鞘炎)、膝痹病(西医诊断膝关节骨性关节炎)等10个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疗效确切的试点病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通知》要求,试点医院开展中医特色优势门诊病种的中医药治疗率必须达到80%以上,并同步出台病种诊疗规范,建立完善中医药治疗率考核机制,促进提升中医治疗率。
在试点医院进行门诊治疗的泉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选定一家试点医院,作为中医特色优势门诊病种指定医院,持试点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泉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中医特色优势门诊病种审批表》和相关检查报告单等材料至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取得诊疗证。诊疗证的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内不得变更指定医院。
此次中医特色优势门诊病种费用由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并设定最高支付限额。同时符合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城乡居民大病医保以及医疗救助等相关医疗保障政策的医疗费用,按相关规定执行。
据统计,改革实施后,预计惠及参保患者1.8万人,每年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约9577万元。
(记者 许奕梅 通讯员 王月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