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在小区里安装高空摄像头
台海网1月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王龙祥文/图)昨日,漳州龙海石码镇的祥云豪庭小区35台高空摄像头正式投入使用,抓拍高空抛物行为,这在龙海尚属先例。
据该小区的业委会副主任姚先生介绍,他们小区之前不时发生高空抛物现象,由于缺乏实质证据,无法遏制,“我们小区属于业主自治小区,大伙经过协商,决定安装高空摄像头,来抓拍高空抛物行为”。
姚先生介绍说,小区共有7栋楼,35台800万像素的摄像头全方位覆盖,“有了这些‘天眼’,高空抛物现象就可以得到遏制”。
据了解,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典》里对高空抛物谁担责有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